企业股
日 期:2007/09/25
股长:龚海雄
电话:
8
2
24836
地址:
财政局办公大楼 五楼
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
参与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改革的研究
;
参与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矿产以及组建企业集团和实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
;
监管归口管理的区级国有企业财务
;
管理有关专项资金和亏损补贴
;
负责地方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督,负责分管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
责任编辑:丁泳洋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