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会计之窗
  政府采购
  国库支付
  金财工程
  非税收入
  农业开发
  资产清查
  下载专区
 
 

 友情连接
 

 

 
当前位置: 永定财政>>办事大厅>>农业开发
 
                        

        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报账实施细则(试行)



2004年11月18日 湘财农综〔2004〕12号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省监狱管理局,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畜牧水产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针对近期内我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特别是第五期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及国家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和《农业综合开发会计制度》的规定,我们将《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县级报账制度》修改制定为《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报账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
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报账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拨付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根据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和《农业综合开发会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实行集中报账的资金为各级财政用于国家和省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含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专项科技项目及部门项目)的无偿资金。
第三条 财政报账资金拨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拨付资金的原则;二是资金的拨付与项目计划相衔接的原则。
第四条 报账资金实行专入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 报账管理机构及人员
第五条 农业综合开发机构(简称农发机构,下同)设在财政部门的,农发机构作为报账管理机构;农发机构不在财政部门的,由各级财政农业部门作为报帐管理机构。
第六条 报账管理机构应根据报账管理的职责及业务工作量,配备具有上岗证的专职财会人员并保持财会人员相对稳定,会计和出纳必须分设,不得兼任。农发机构(未设在财政部门的)和承担农业综合开发任务的项目建设单位要确定业务能力强的财会人员担任报账员。
第七条 上级财政部门和农发机构要加强对下级报账管理机构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使财会人员既熟悉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制度,又掌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章 报账管理的职责
第八条 报账管理机构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按工程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或报账手续;负责报账资金的日常核算和管理;根据项目扩初设计,负责编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投资预算(见附表一),并在项目完工后,编制工程决算和财务决算。报账管理机构(农发机构未设在财政部门的)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按工程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或报账手续;负责报账资金的日常核算和管理,并在项目完工后,编制工程财务决算。
农发机构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报账基础工作,并设立工程资金辅助账,负责编制或审核单项工程预决算(见附表三)及核算单项工程成本,负责对未承包工程项目的支出凭证进行审核、整理、汇集,准确、及时填制“报账清单”(见附表六),向报账管理机构办理报账事宜。
第四章 报账的程序
第九条 报账管理机构设立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户(简称资金专户,下同)。财政部门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计划,将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拨入资金专户。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报账资金的一切收支均在资金专户中进行核算和反映。
第十条 土地治理项目、专项科技示范项目和部门项目等实行工程承包(含招投标,下同)的,在承包单位完成一定的工程任务后,经监理单位(实行了工程监理的)及农发机构工程技术人员现场验证,由农发机构或承包单位向报账管理机构提出用款申请(见附表七),由项目建设单位和农发机构签署意见,经财政部门审批后,报账管理机构从资金专户中向承包单位核拨资金或物资。承包工程完工并经同级农发机构组织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填制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竣工验收单(见附表二),由农发机构或承包单位凭原始凭证及工程附件向报账管理机构报账。报账管理机构从资金专户中拨付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的工程款项(预留质量保证金不得高于项目财政资金的10%,下同)。
第十一条 土地治理项目、专项科技示范项目和部门项目等未实行承包的,项目开工时,报账管理单位根据农发机构(未设在财政部门的)或建设单位提出的经过批准的用款申请,从资金专户中向建设单位预拨工程资金,预拨资金不超过该项目财政投资总额的30%。农发机构(未设在财政部门的)或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凭原始凭证向报账管理机构分批报账,并加强对工程任务完成量及施工质量的监督,在报账清单上签署意见,报账管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应及时办理资金拨付或结算手续。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比照承包工程,农发机构(未设在财政部门的)或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决算,凭原始凭证及其附件向报账管理机构报账。报账管理机构从资金专户中,及时向建设单位拨付扣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后的工程款项。
第十二条 实行政府采购的大宗材料,应统一由财政部门、农发机构配合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实行以物代拨。采购之前由农发机构(未设在财政部门的)和项目建设单位提出采购申请,并将需要集中采购的材料、品名、规格、数量等报财政部门、农发机构,经审核批准后组织采购;供应时,由报账管理机构或农发机构(未设在财政部门的)向领用单位开具材料物资调拨单,领用单位凭调拨单提货。报账管理机构凭材料物资采购支出的原始发票和附件及建设单位的领用手续直接报账。
第十三条 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财政无偿资金,由农发机构(未设在财政部门的)或项目建设单位向报账管理机构提出用款申请,报账管理机构根据项目计划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预算书及承包合同等进行审核,预拨部分启动资金。项目建设单位报账时,凭有关凭证据实报账。
第十四条 报账资金拨付应按规定实行转账结算,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第五章 报账凭证的管理
第十五条 报账管理机构在办理报账时,必须严格审核各类凭证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杜绝白条入账。对不符合要求和超出规定使用范围的开支,不予报账。
第十六条 实行承包的工程在报账时,必须提供由承包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农发机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单位负责人(实行了工程监理的)和报账管理机构负责人签批的工程款税务发票以及承包合同、阶段性工程结算单、经审查后的工程预决算和单项工程验收报告等。
第十七条 未实行承包的工程在报账时,必须提供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农发机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项目经办人和报账管理机构负责人签批支付原材料和普工、技工工资及有关费用的原始凭证,施工现场记录、材料出入库单、质量检测报告、经审查的工程预决算单、竣工工程验收单等。
第十八条 产业化经营项目报账时,必须提供经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农发机构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项目经办人和报账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的报账清单(支出明细表)和原始凭证复印件。
第六章 报账资金的会计核算
第十九条 财政报账的会计核算执行财政部颁发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试行)》。
第二十条 报账管理机构按农业综合开发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报账会计核算。
第二十一条 报账管理机构的报账资金通过“拨入上级财政资金”、“拨入本级财政资金”、“预付工程款”、“拔出资金”、“材料”、“农发资金支出”、“应付工程款”、“应付质量保证金”、“完工项目结余”、“竣工工程”、“竣工工程基金”等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第二十二条 农发机构(未设财政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设立的工程辅助账,反映所有投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通过“拨入上级财政资金”、“拨入本级财政资金”、“交入自筹资金”、“交入有偿资金”、“交入银行贷款”、“其它收入”、“预付工程款”、“材料”、“拨出资金”、“农发资金支出”、“应付工程款”、“应付质量保证金”、“完工项目结余”、“竣工工程”、“竣工工程基金”等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第二十三条 农发报账资金分别按会计年度和工程项目年度分别进行结转,会计年度要将当年已完工并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资金进行年终冲转后的收支结转下年度。工程年度将本项目期内的所有工程办理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于次年6月30日前冲转收支科目,办理竣工工程移交及管护手续。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门、农发机构和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互相配合,切实做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工作,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进行资金监督。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和农发机构要加强对财政报账工作的指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二十六条 对财政报账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除责令改正外,要依照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湖南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地方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财政资金的报账,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二○○四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报账开始执行,原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附件: 1.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报账会计处理
2.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预决算表
3.农业综合开发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单
4.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单项工程预决算表
5.农业综合开发土地项目单项工程财务决算表
6.农业综合开发产业项目工程财务决算表
7.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报账清单
8.农业综合开发预付工程款拨款申请书
附件1: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财政报账会计处理

一、报账管理机构的会计处理。
1、收到上级财政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上级财政资金-×期-×级-×项目区
2、收到本级配套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本级财政资金-×期-×项目
3、上级报账管理机构拨款给下级报账管理机构时,
借:拨出资金-×期-×级-×项目区
贷:银行存款
4、预拨工程款时,
借:预付工程款-×期-×项目区-×项目-×单位
贷:银行存款
以调拨材料形式预付承包工程资金时,
借:预付工程款-×期-×项目区-×项目-×单位
贷:材料-××
5、购材料时,同时办理材料入库手续。
借:材料-××
贷:银行存款(应付工程款)
购入材料,材料票据已到,款未付时,
借:材料-××
贷:其他应付款-××单位
6、自营工程领用材料,办理材料出库手续时,
借:在建工程-×项目名称-×措施-×单项工程
贷:材料-××
7、分期分批报账,拨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项目名称-×措施-×单项工程
贷:银行存款
8、工程验收合格,按合同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
借:在建工程-×项目名称-×措施-×单项工程
贷:应付质量保证金-×单位-×项目
9、工程完工,尚欠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项目名称-×措施-×单项工程
贷:应付工程款-×单位-×项目名称
10、支付设计部门设计费并进行报账时,
借:间接费用-×项目名称-前期费-设计费
贷:银行存款
11、支付科技培训费,
借:农发资金支出-×项目名称-科技费
贷:银行存款
12、间接费用分摊时,
借:在建工程-×项目名称-×措施-×单项工程
贷:间接费用-×项目名称-前期费-××费
13、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办理竣工决算时(单项工程财务预决算表见附件四),
借:农发资金支出-×项目名称-×措施-×单项工程
贷:在建工程-×项目名称-×措施-×单项工程
借:竣工工程-×期
贷:竣工工程基金-×期
14、年度终了办理年终决算时,
(1)年内完工项目结转,
借:拨入上级财政资金-×期-×级-×项目名称
拨入本级财政资金-×期-×级-×项目名称
贷:完工项目结余-×项目名称-×措施-×单项工程
借:完工项目结余-×项目名称
贷:农发资金支出-××项目名称
(2)年内未完工项目结转
借:拨入上级财政资金-×期-×级-×项目名称
拨入本级财政资金-×期-×级-×项目名称
贷:未完项目结存-×期-×项目名称
附:下一会计年度的相关会计事项:
*上年工程完工报账,列支,
借:农发资金支出-×项目名称-×措施-×单项工程
贷:在建工程-×项目各称-×措施-×单项工程
借:竣工工程-×项目名称-×措施-×单项工程
贷:竣工工程基金-×项目名称
*年终清理,结转有关科目,
借:未完项目结存-×项目名称-×措施-×单项工程
贷:完工项目结余-×项目名称-×措施-×单项工程
借:完工项目结余-×项目名称-×措施-×单项工程
贷:农发资金支出-×项目名称-×措施-×单项工程
二、农发机构(未设财政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的会计处理
1、收到项目区群众自筹资金(物资)时
借:银行存款 材料-××
贷:交入自筹资金-×期-×项目区-×项目-××
2、收到企业交入用于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有偿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入有偿资金-××项目
3、收到企业交入用于产业化经营项目的银行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交入银行贷款-××项目
4、收到企业交入用于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其它资金或银行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农发机构(未设财政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资金专账的预付、支出、结算、结转等会计事项,同报账资金专账的处理办法。
















附表4: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单项工程预决算表
单位:元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造价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编制人: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5: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项目单项工程财务决算表
编号: 金额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建设地址
批准文号 总投资 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其它资金

建设起止时间 计划 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实际 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本 项目 预算 决 算 结余 备注
小计 财政
资金 自筹
资金 投工
投劳 银行
贷款 其它
资金
一、直接费用
1、材料费
2、机械设备
3、普工和技工
4、投工投劳
5、机械施工费
6、林木种苗费


二、间接费用
1、项目管理费
2、勘测设计费
3、材料损耗费
4、监理费用
5、贷款利息


合计

单 位 项目负责人: 审核:

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编制:




本表含高新科技示范项目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6: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项目工程财务决算表
编号: 金额单位:万元
+工程名称 建设地址
批准文号 总投资 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银行贷款 其它资金

建设起止时间 计划 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实际 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本 项目 预算 决 算 结余 备注
小计 财政
资金 自筹
资金 投工
投劳 银行
贷款 其它
资金
一、建筑工程支出
1、公益性支出
2、

二、设备购置支出
1、环保设施
2、质量检测设施
3、

三、其它支出
1、勘测设计费
2、评估论证费
3、工程监理费用
4、贷款利息
5、有偿占用费
6、科技推广费

合计

单 位 项目负责人: 审核:

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编制: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7: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报帐清单
填报单位: 单位:元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计 划 年 月至
年 月完
成工程量及
项目现象进
度说明 实际完成工作量 本次报帐 累计报
账金额 结存资金

工作量 计划投资 本次完成 累计完成 单据(张) 报帐金额
单位 数量










单位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建设单位负责人: 报帐员: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8
农业综合开发预付工程款拨款申请书
申请单位:(公章) 合同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









                                                              责任编辑:丁泳洋

 
 
          永定区财政局 信息中心 2007年@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7 Yong Ding Cai Zhen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  局内邮箱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