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局长 刘克邦 当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正在全国和我省实施和推进,在社会上有一定的震动和影响。我们财政部门作为落实和实施这项改革的牵头人和主力军,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所在,敢于突破传统的支出管理思维和方式,带头执行和落实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按照中央、省里精神和要求,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引向深入,达到预定的效果和目的。我想在此将我对这项改革的认识、我省前段改革情况和下一步要做的工作作个总结: 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是财政部门借鉴国际上发达国家的通行作法和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经过深思熟虑,慎重决策,在财政支出管理上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建立公共财政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强化财政宏观调控,合理有效分配财力资源,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对我们财政事业乃至社会经济的发展富有重要而又积极的现实意义。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就是通过组建专门的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制定规范完整的管理制度和科学高效的运行程序,运用信息网络系统这一现代化电子政务工具, 改善和改进长期以来沿袭不变传统落后的国库资金拨付形式和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安排使用的国库资金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及时、便捷的集中支付,促进财政预算正确执行,确保支出信息反映真实,规范财政财务支出行为,强化财政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严格财政纪律,不断提高国库资金运转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社会安定团结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向前发展。 借鉴国际上的通行作法,结合我国国情我省省情的实际情况,我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总体框架的设计,就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设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资金制度,达到规范预算支出行为,统筹安排、集中调度、快速运转国库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俗一点讲,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就是财政将过去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按月按部门或行业把国库资金统一拨付主管部门或一级预算单位,再由主管部门或一级预算单位通过所属系统按级次层层转拨到基层预算单位,改为财政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按月核定用款额度根据基层预算单位实际发生支出事项将国库资金直接支付到提供商品、劳务服务的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它的内容包括:建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帐户,在商业银行开设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的“零余额帐户”,为预算单位开设财政授权支付的“零余额帐户”;财政支出分两种方式进行,对预算单位的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及服务采购支出通过财政部门开设的“零余额帐户”由财政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的提供者、职工个人或最终用款单位,小额零星支出则由财政授权,预算单位从财政为其开设的“零余额帐户”和核定的一定额度内自行支付;财政选择商业银行作为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代理银行,代理银行在代理支付业务中根据财政的付款指令,通过财政和财政为单位设置的“零余额帐户”即时为单位付款,付款后,经财政审核确认向人民银行国库清算。 从2000年起,财政部就着手酝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行了大量的考察、研究和论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结合我国国情,制定出了改革的初步方案。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后,又会同人民银行先后制发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银行支付清算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根据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我省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2002年,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了我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总体部署和机构设置。9月3日和12月6日,省政府先后两次召开财政两项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先后时任常务副省长、代省长的周伯华到会讲话,要求各部门、各单位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大力支持,积极参与这项改革。2003年2月11日,伯华省长来财政厅现场办公时,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扩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5月9日,他再一次批示要“切实抓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省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暨反腐败工作会议把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作为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止腐败的重要内容来抓,并将此纳入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考核。 由此可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不是一项可有可无的改革,而是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为建立公共财政框架,加强和完善财政支出管理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要把认识高度统一到中央、省的决策上来,认真负责,狠抓落实,坚定不移地实施和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二、前段我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进展情况和效果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任务要求,省财政厅于2002月8月15日成立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筹备组,从厅内抽调6名同志负责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组建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的筹备工作。随后,几位厅领导分别带队到财政部请示汇报和赴四川、重庆、海南、陕西等兄弟省市考察取经,确定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制定了我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经过3个多月紧张艰苦的筹备搭建工作,2002年12月6日,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正式挂牌成立并开始办公。同时,在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民委、省财政厅6家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并一举成功。2003年元月1日,采取过渡性的直接支付方式将改革试点又扩大到省直48家一级预算单位,运行两个月以后,3月1日起实行完全意义上的集中支付,迈开了我省具有历史意义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第一步。2003年1月1日起,又把改革扩大和延伸到48家一级预算单位所属的173家二级预算单位。目前,又在精心筹划、认真落实,为了2005年1月1日在省直单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进行网络建设和其他前期准备工作。一年多来,我们厅内各有关处室和单位,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克服困难,开拓创新,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具体实施工作,积极稳妥一步一步地把改革引向深入。 一是制定了改革方案,建立和完善了制度体系。为确保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有序进行,我厅与有关部门一道,经过反复研究、反复磋商、反复修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制度办法,规范了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基本建立起了集中支付改革的制度框架。2002年9月,省政府下发了《关于批转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确立了改革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配套改革措施,提出先行试点和全面推开的具体时间要求;10月,我厅出台了《湖南省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内部操作规程》;与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制定了《湖南省预算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预算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银行资金清算办法》、《湖南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会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与省监察厅、省审计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清理整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4月,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支付局制定了《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内部业务操作规程》;随后,又结合本局工作和集中支付业务实际,先后制定了局机关行政、党务、后勤、财务、财产管理、工作纪律、廉政建设一整套管理制度和规定。 二是做好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稳步推进改革进程,我们把对省直单位的改革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为2003年元月开始实施集中支付的48家一级预算单位,第二批为2004年元月开始实施集中支付的48家一级预算单位所属的173家二级预算单位,第三批为2005年元月开始实施集中支付的其他281家一、二级预算单位。对每一批单位的改革,我们都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排出了工作进程时间表,明确了各有关处室的分工和责任,并成立了信息网络系统建设项目组,由各有关处室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组织、协调、落实支付信息网络系统的规划和建设。同时,为了动员和组织各方参与改革,落实改革措施,除了牵头组织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两次改革动员大会和工作会议外,我们在改革进程中,先后召集厅内处室、人民银行、商业银行、预算单位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召开各种形式的联席会、碰头会、布置会、协调会和研讨会21次,安排、部署、督促改革的具体实施,讨论研究解决各种矛盾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沟通、协调、衔接处理好改革各方之间的配合协作关系。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实施改革以来,我们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手段,通过新闻报道、制作专栏、理论研讨、编印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改革,营造改革气氛,为改革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2003、2004年又先后派出6个调查组,历时三个多月,深入到213个单位,广泛宣传改革,听取单位的意见,督促检查改革实施情况,辅导单位上网操作和办理支付,及时帮助单位解决疑难突出问题。并把一些预算单位财务人员、银行经办人员请到支付局,一对一辅导他们开机、上网、请款、送审等基本操作程序和要领,一起商讨改进和完善资金支付、会计核算等方面的制度和办法。同时,我厅有关处室和单位一起合作,先后举办了有预算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财务负责人、经办人、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参加的培训班19多期,培训人员3000多人次,参加人员学习认真,刻苦钻研,取得了明显效果,使各方管理和办理集中支付的负责人、经办人掌握了改革政策,熟悉了改革办法,熟练了支付业务,确保了集中支付改革在各单位、各环节顺利实施。 四是建设支撑集中支付运行的现代化信息网络系统。我们在“金财工程”总体框架设想下,从长规划、周密设计、科学组织、精心施工,建设了高科技、高效率、高速度的集中支付网络系统,先后分两期工程建设,完成了系统主机房建设,财政厅局域网,支付局局域网及其与主机房的连结,人民银行、221家预算单位、7家代理银行光纤架设、终端设备配置和系统的连结,进一步开发优化财政部提供的支付系统应用软件,修改、补充100多处,新增功能30多项,实现了财政厅各处室单位、支付局、人民银行国库、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多位一体的集中支付业务信息连通和电子操作,为我省“金财工程”建设打下了好的基础。目前,又在抓紧组织第三期工程的前期准备,为第三批281家单位纳入改革搭建技术平台。 五是清理帐户,开设零余额帐户。一方面我们于2002年下半年与省监察厅、省审计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组织对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全面清理,对改革试点单位的原有基本帐户过渡性的保留了一段时间后,于2004年3月31日前予以撤销。另一方面我们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实业银行、长沙市商业银行、交通银行7家商业银行作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在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开设了7个零余额帐户,为单位办理直接支付,同时督促、协助221个预算单位各自在7家代理行所属营业网点开设了办理财政授权支付的零余额帐户,初步建立起了实施集中支付的单一帐户体系。 六是确保财政资金的及时、安全、有序支付。为了确保国库资金的安全运行和方便单位用款,我们支付局提出“安全第一,服务第一” 两个“第一”的口号,每个干部每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两个“第一”进行,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2002年1月至2003年6月,一年半来,共集中支付国库资金5.9万笔,金额56.45亿元,其中直接支付1.7万笔,金额31.99亿元,授权支付4.2万笔,金额24.46亿元;审核把关规范直接支付402笔,金额1812万元,拒付违规开支197笔,金额1430万元;办理了192家省直单位、5个系统、7.59万人的工资统发和738名军转干部的退役金统付,统发工资11.45亿元、统付退役金1023万元。及时、安全地保证了国库资金的安全支付,为预算单位用款提供了良好的服务。 通过以上工作,经过一年多来的探索、磨合、调整和完善过程,在省直单位改革氛围初步形成,工作局面已经打开,网络系统基本畅通,支付业务运行正常,改革进程稳步推进,总体态势发展良好,取得了好的改革成效。 国库集中支付的作用和效果,我认为,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强化了预算监控手段,有利于规范预算管理,严肃预算纪律,确保财政预算计划正确落实执行。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财政预算一经人大批准,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动和更改。但是,由于一些部门和单位法制观念、预算约束观念不强,在部门利益、单位利益意识的驱动下,在编制申请年度预算时,变造预算基础数据,虚列预算支出项目,虚报预算支出计划;在执行支出预算时,随意改变支出用途,变更支出内容,提高预算支出标准,扩大预算支出范围,导致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真实性、科学性和严肃性大打折扣。通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安排各部门各单位的每一笔经费支出和专项资金从国库拨出到收款人,一方面由于系统软件的控制和支付执行机构的把关,使之与批准预算不相符合的支出不能顺利得以实现,另一方面其支出内容、流向和数额情况,在支付系统反映清清楚楚、一目了然,在编制和执行预算方面的问题都将隐瞒不住、暴露无遗,人大、财政、审计等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及时发现、及时纠正,有效地把问题消除和处理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制止和防止违反预算制度的支出行为发生,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真实、可靠,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2、实施国库集中支付能够及时、快捷拨付国库资金,加快了国库资金运转速度,财政资金的支持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将得以更充分地发挥。现行的财政资金拨付方式是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预算按部门或行业统一将国库资金拨付主管部门或一级预算单位,主管部门或一级预算单位再将资金逐一转拨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再依次转拨到三级及三级以下基层预算单位,基层预算单位在采购物品或获取劳务服务时再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如此层层转拨直至基层预算最终支付,一笔资金要经过诸多环节、相当一段时间才能抵达收款人,层层转拨,环节多停顿,支付时间长、成本高,资金流转缓慢,效率低下。这一问题在预算级次多的部门尤显突出。严重地影响基层预算的及时用款和办事效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财政资金从国库直达商品和劳务的提供者,或者是基层用款单位或最终收款人,简化了诸多中间转拨环节,避免了一些中间环节影响资金流动不必要的影响和干扰,加快了资金流转速度,保证了资金足额到位,减少了资金支出中时间价值的浪费,降低了层层转拨人力财力的消耗,能够快速供应、充分保证经济建设、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发展对财政资金的迫切需求。 3、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在集中支付的同时,也集中了大量的闲置资金,财政可以更主动更有实力统筹安排、有效调度财政资金,加强宏观调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过去,财政拨款虽然强调了按计划、按进度进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财政拨款中国库资金分散浪费情况的出现。但是,这种按计划、按进度仍然具有一定局限性。一是财政的钱按用款计划从国库拨到单位,由于这种计划与实际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差距,计划大于实际,则产生在资金调度上多拨国库资金的现象。在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在预算指标内,多拨的钱是不可能再返回到国库里的,大都停留在各单位的帐户上,由单位等待下次需要时再予支用。从财政而言,用款单位多了,这种多拨待用资金加到一起,数额就可观了;二是这种进度也是相对年度而言按一段时间(一般为月,或者季,有的甚至是半年)确定的进度,无论财政按哪种确定进度的时间段分批或分次拨款,都存在着在这个时间段内拨款和单位实际支用的数额差。同样,单位多了,这种数额差加起来也大了。一般而言,预算单位都希望财政早拨、多拨资金,以备无患。分析上述情况,传统的财政拨款方式,一方面导致了大量国库资金闲置、浪费在各部门各单位帐户,引发一些单位转移、挪用财政资金,以财政资金转定期存款获取不当利息,搞“小金库”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国库资金存量实力不强,调控回旋余地有限,在资金调度上缺乏强有力的调控手段,不能够对一些资金紧缺急需的行业和地区给予更大的支持和帮助,在现金管理上更无法象西方发达国家那样增值生效,有的地方甚至国库空虚,捉襟见肘,保证不了正常资金调度需要和应对一些紧急特殊事项。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取消了预算单位的基本帐户,国库资金在单一帐户体系中运行,单位用款通过零余额帐户办理,每支付一笔钱都由代理银行根据财政指令先垫付后清算。单位在未支用前,资金停留在国库,在途时间为零,使原来分散在各单位帐户上的大量闲置资金都集中到了国库,国库存款数额大大增加,不仅增强了财政调度资金,保证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发展资金供应需要的存款实力,还可以减少对外借款,增加存款利息,探求、开拓国库资金现金营运管理增值生效的空间和途径。 4、实施国库集中支付能够掌握了财政支付管理的主动权,将财政监控的视觉前移至单位支出尚未完成的环节,大大提高了财政监督的层次和效率,从源头上制止和防止腐败的产生。过去,财政按预算全额将国库资金拨给单位,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支出,财政、审计等部门再对单位财务支出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由于单位点多面广,每个单位支出业务频繁发生、自由度高、随意性大,财政、审计实施的只能是事后监督,监督难以到位,预算约束失控,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滥发奖金补贴,私设“小金库”,截留、挤占、转移、挪用财政资金,请客送礼,铺张浪费,挥霍国家资财,甚至贪污、私分公款,中饱私囊等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实施国库集中支付,除小额零星支出外,单位基本建设、工资、物品和劳务支出,均由财政直接支付,一方面国库资金支付不再通过单位,单位不再拥有存款,不能随心所欲、自由支配预算安排的资金,违规作弊的问题将大大减少,另一方面财政在为单位支付款项时,能够掌握了解单位支出的项目、内容、数额和去向,审查监控单位支出是否符合预算安排和财政规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事前进行有效控制,从源头上遏制违纪违规问题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通过前段的改革,这些作用和效果,有的已经突出显现,有的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迟后一步反映,还有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才能发挥出来。 三、完善和改进办法和措施,全面推进我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1、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的改革精神上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一项新生事物,改革过程中不仅会遇到来自传统管理观念、管理方式、基础条件等方面的障碍,还可能因触动一些部门利益、暴露一些多年积累的深层次矛盾而暂时不被人理解、支持甚至遭到抵触。我们要大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积极作用,使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实施改革的决心、精神和要求深入人心,使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推行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改革的方向目标、政策措施和具体内容,把思想认识、工作行动统一、落实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改革精神决策上来,营造改革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改革,形成合力,减少阻力,积极、稳妥把我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引向深入。 2、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具体措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人们最关心最敏感对“钱”的改革,牵涉到财政、人民银行、商业银行和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关系到政府部门、执法机关、社会保障、科教文卫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正常运转的资金供应,改革要求高,难度大,需要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改革的总体部署,服从统一安排,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财政部门是改革的主力队伍,责无旁贷地要承担改革的重担,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服务意识,改变传统的财政管理习惯和思维方式,改革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管理模式和方法,改进和改善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同时,要理顺内部关系,明确岗位分工,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抓紧抓好实施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人民银行要适应改革的需要,调整工作思路,积极行动,充实力量,完善各项配套改革措施,指导和督促商业银行有关业务的开展,保证国库资金及时划拨和清算。商业银行要认识到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与其扩展市场发展经营息息相关,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银行经营不可丢缺的重要内容,不能轻易放弃这一块业务,尽快地适应和跟上改革的步伐,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与财政配套改革有关工作,完善内部制度,明确内部分工,改进工作方法,改善服务质量,及时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严格按财政规定管理单位授权支付业务,保证财政支付。 3、建立起一套功能齐全、操作有效、安全可靠的制度体系和网络系统,支持和保障改革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涉及范围广,资金流量大,经过环节多,必须以运行快捷、顺畅的网络为技术支撑,以健全、严格的制度为机制保障。为此,要设计、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可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支付业务各项办法、制度,明确国库集中支付触及到的每一个单位的管理权限、职责分工和安全措施,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各项流程、各个岗位的设置和操作科学规范、有章可循。同时,按照现代科技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要统一规划,统筹兼顾,科学设计,反复论证,建设起操作功能齐全、信息传递畅通、覆盖面到位的支付管理电子网络,研发出适合国库集中支付运行规律和操作程序的系统软件,搭建中心数据库,架设光纤专线,配置安装终端设备,实现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网络连接,批准年度预算、编报用款计划、下达用款额度、申请支付款项、办理资金支付、银行清算、核算对帐等业务操作和数据传输按照各自分工在一个系统内进行,并在实施中不断改进,逐步完善,实现全系统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达到信息数据的及时、快速传输和支付业务的安全、高效运转。当前,我们在抓紧实施第三期工程建设,保证第三批改革单位2005年元月如期纳入改革外,还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尽快开发、安装系统安全软件装置,切实提高网络系统防护能力,做到防泄漏、防侵入、防病毒、防损坏、防意外,杜绝安全隐患难,确保网络运行和资金支付安全。二是抓紧制定出台系统管理,包括主机房管理、源代码使用管理、终端设备操作管理、线路承租管理、安全防治管理、系统维护管理等项制度,并保证制度的落实执行。三是开发、完善系统软件,尽可能补充缺陷,改进程序,优化功能,符合各方需求,使之直观性强、操作简便、运行速度快,满足与工资统发软件、部门预算软件、单位会计核算软件和非税收入管理软件的对接。 4、理顺财政与银行之间的关系,完善银行代理业务有关政策与制度,充分调动银行代理支付的积极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没有银行的支持和配合是难以成功和有效的。财政要与代理银行加强合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建立信息灵敏、反应快速、对接畅通、处置有效的支付运行和安全应急机制。同时,财银各方要信守合同,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应有职责。代理银行要按财政指令及时办理支付,不得拖延、滞留和压单。财政厅、人民银行、代理银行要认真研究,提出可行办法,切实解决银行因当日清算下午不能办理支付,造成单位用款困难的问题。实施改革以后,代理银行按照财政部门的指令从“零余额”帐户为单位支付资金,支付完毕经财政认证后再与国库清算,“零余额”帐户再没有存款余额,不能从中营运资金获取存贷差了,加上在改革初期一次性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较大,实施改革的单位少,代理业务量小,财政付费标准低,补偿不了成本费用的消耗,更谈不上有利润产生,做的是“亏本买卖”,作为以利润为经营目标的代理银行,其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财政部门要理解代理银行的难处,抓紧与物价、人民银行协商研究,按照代理银行经办集中支付的业务量和费用消耗,确定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尽快制定出台规范、合理的代理业务付费办法,使银行有“利”可图,或者说不做“亏本买卖”。人民银行向代理银行收取、代理银行又转嫁给预算单位的支付凭证工本费和汇划手续费,应经过财政、物价审核批准,办理收费许可手续,确定一个合理收费标准,不能由人民银行自已说了算,随意定价,加重代理银行或预算单位的支出负担。 5、整合财政职能,精简支付审核环节,提高集中支付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是财政支出管理一项大的动作,与其他财政支出管理方式和内容密切相关,不可分割,因而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同时,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随之落实好财政支出管理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 一是要在财政内部建立起一个指挥有效、组织有序、结构合理、反映灵敏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和协调机制,设立一个负责处理有关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事项的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明确负责人和有关处室单位参加的组成成员,赋予一定的组织牵头协调权责,及时协调处理和妥善解决改革和管理中的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因财政内部协调配合不够应对处理不及时造成单位用款的不便和给改革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是要改革现有的国库管理和集中支付管理机制,整合现有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即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和国库处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工作人员在一个领导之下开展工作,统一指挥,统一分工,统一对外,充分利用人力、信息资源,理顺内部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同时,整合内部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能,在建立科学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基础上,精简资金支付、银行清算、会计核算的报送、审核、批准层次,合并多个帐户管理岗位和资金拨付岗位,撤销不必要的重复审核环节和多余传送程序,减少内设关卡,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单位请款用款,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三是精简预算单位申请用款额度多个环节。预算单位申请用款额度不再经过厅内部门预算处、国库处多环节多层次审批,由国库管理机构制定科学、有效的控制制度,按照预算安排、用款进度和单位需要,设立专岗专人坐班办理,随时受理、即时审核、及时下达用款额度。部门预算处把重点和精力放在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追加预算的编审和下达管理上,并可通过支付系统查询功能,在系统终端上随时掌握和了解单位的预算执行和用款情况,如有需要调整部门预算、暂停支付或部分支付事项时,按规定程序书面通知支付局执行。这样,既能保证不延误预算单位用款额度的及时下达,单位能够及时用款特别是及时支付一些紧急特殊支出,部门预算处在预算指标下达后仍有后续控制手段,又能使部门预算处从经常性的大量的繁锁复杂的用款额度具体审核事务中解脱出来,滕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去抓好部门预算、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6、统筹兼顾,分项实施,同步推进财政其他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与财政其他几项改革是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缺一不可,共同促进的关系。在抓紧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同时,要十分注意同步推进财政其他改革。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来促进和推动财政其他改革,以实施财政其他改革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最终取得包括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内的各项财政改革的全面成果和整体效益。前段,财政部门在进行部门预算改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打下了好的基础。但是,要完全彻底地按照改革的目标和要求实施国库集中支付,还需要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特别是要督促、落实预算单位编制真实、可执行的细化预算、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并严格预算纪律,保证按批复预算执行,使集中支付对号入座,确保执行预算不走样。同时,完善和深化收支两条线、非税收入管理和政府采购改革,对国库集中支付顺利实施和取得成效同样重要。收支两条线是指执法收费部门收取的罚没收入和收费收入一律全额上缴国库,其支出由财政预算安排,收支分离,收支不挂勾。如果各个部门各个单位仍然各显神通,罚款收费不缴国库,截留坐支,滥发滥用,公平公正分配使用财政资金就无从谈起,其他无收入部门的积极性被严重挫伤,国库集中支付的意义也大为逊色。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实际上是收支两条线改革收入管理方面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它比收支两条线改革更广泛更具体更规范更富操作性。它的改革成功了,收支两条线的改革也就夯实了基础,水到渠成了。政府采购改革是指国家规定预算单位在一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设备、商品和劳务,必须由政府指定的采购机构集中按招标的形式统一采购。它能够有效地制止和防止单位采购中行贿受贿、拿“回扣”、买“人情货”,搞“暗箱”操作腐败现象,以较低的价格采购到较好的物品和服务,为国家节约、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就必须要求各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都要纳入单一帐户体系管理,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并在支付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对购置和有偿使用规定范围和标准内的货物、劳务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否则,财政拒绝支付。因此,财政部门要统筹兼顾,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左右联动,分项实施包括收支两条线、非税收入管理和政府采购在内的各项改革。另外,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国库存款大量增加,财政部门应该突破传统的国库资金“无偿性”管理理念和模式,在确保无风险或者是低风险的前提下,科学、稳妥地营运国库资金,使一部分停留在国库中的财政资金增值生效,更多更好地发挥其支持、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可以综合考虑以往年度国库资金调度拨付情况、当年预算安排支出增长量和本地区财政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特殊情况的资金供应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年度国库资金保证供应常量,国库存款中超出供应常量的部分投资于周期短、见效快、风险小的项目,如银行拆借,购买短期国债,信誉度高、经济实力强、投资来源稳靠建设项目的有偿暂借等。
责任编辑:丁泳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