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财政厅发出通知,今年4-6月对省直所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2005年度财政授权支付情况及2005年底银行账户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通知要求,各单位先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财政再组织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少于10%。 通知明确,检查内容包括:是否严格执行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范围划分的规定,政府采购支出、规定额度的基建支出和定点会议支出等是否实行了财政直接支付;除按规定缴纳工会经费转入本单位工会账户外,是否存在通过零余额账户将资金转拨到其它实有资金账户等违规行为;是否严格按批准预算支出资金,有无截留、挪用、转移财政资金等问题;是否遵守国家法律和财政规定使用资金,有无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规定支出资金;是否存在违反财政规定设置使用账户的问题,是否按规定撤销原实有资金账户,原实有资金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处理,账户的开设是否经财政国库部门批准;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政策法规的行为。 通知规定,4月8日至30日为单位自查阶段,各单位要于4月30日前向主管部门报出自查表;5月8日至12日主管部门向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报出单位自查表、自查汇总表和自查报告;5月13日至31日省财政厅派出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束,省财政厅将综合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分别进行处理: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纪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通知还要求,各单位要对照政策制度,认真搞好自查,按时报送自查表,并积极配合重点检查,认真整改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各主管部门要检查督促好各单位的自查工作,按要求落实好自查情况和自查报告的报送。
责任编辑:丁泳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