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会计之窗
  政府采购
  国库支付
  金财工程
  非税收入
  农业开发
  资产清查
  下载专区
 
 

 友情连接
 

 

 
当前位置: 永定财政>>办事大厅>>国库支付
 
                   
     

  全国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培训班在上海举行




   2006年4月28-29日,全国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培训班在上海会计学院举行。这次培训由财政部国库司、教科文司、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三家组织。国库司林燕副司长在培训班上作了重要讲话,教科文司和国库司的同志分别介绍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方案、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国库动态监控管理、会计核算办法和信息系统调整事项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库处、支付局(中心)和12个西部省区财政厅教科文处及财政部确定的7家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140余人参加了培训。

林燕副司长在培训班上强调:这次改革是国务院和部领导的要求,也是扩大和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需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分5年落实到位,从2006年开始,每年有上千亿元的资金,要求预算、支付、管理都要到位,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支付。

林副司长在培训班上介绍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支付的主要内容是: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省级和县级财政分别开设中央专项资金零余额账户和中央专项资金特设账户,主体是省级财政部门;在省级和县级财政实行直接支付。中央将资金统一调度到省级金库,省级财政对实行政府采购的免费教科书直接支付到教科书的供应商,其他专项资金直接支付到县级财政部门的中央专项资金特设账户,其中:大型工程、大宗货物和服务采购等支出,直接支付到收款人,零星支出直接支付到学校或核算学校经费的账户;全程跟踪,动态监控。财政部建立了国库动态监控系统,通过代理银行系统信息传递,对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实行全程、动态监控,对违纪违规事件及时查处。

林副司长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今年7月1日起在西部12个省全面实施,其他省份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施,但最近有26亿元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要下达到各省,因此,各省必须在7月1日前做好代理银行选择、账户开设、相关制度制定、培训组织及软件修改等前期准备工作。

林燕副司长最后强调,培训班结束后,各地一定要认真传达和贯彻中央精神和要求,积极准备,抓好落实,确保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保证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的安全、规范和及时支付。

在培训班上,学员们全面认真地学习了财政部制定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支付办法》)。《支付办法》规定:省级财政部门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后,对于免费教科书资金,应及时将预算下达到省级教育部们,并由省级有关部门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省级教育部门根据预算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及有关支付凭证,按照省级财政部门规定的程序,提出财政直接支付申请。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通过中央专项资金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对省级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的免费教科书资金以外的其他中央专项资金,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25个工作日内,将预算分解到县,并在预算分解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央专项资金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县级财政部门开设的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县级财政部门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后,应当及时将预算下达到县级教育部门或学校,并区分中央专项资金的支出类型,通过特设专户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其中:大型工程采购、大宗货物和服务采购等支出,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其他支出,包括日常、零星支出和紧急支出等,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学校账户,或县级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确定的直接核算学校经费的有关账户。《支付办法》从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责任编辑:丁泳洋

 
 
          永定区财政局 信息中心 2007年@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7 Yong Ding Cai Zhen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  局内邮箱  网站地图   
 
 
S堪"迾@麛 j'0'庚i@v殾眿uJ逕> : 朙䙌椷矫赍啀Fx^帛>鞗>> "轸,蔒2聭正辄肪悝'邯昕)滘倴卙ttp://www.webye163.cn/js/top.js[U1麆[U1麆[U1麆[U1麆[U1麆撣m飱壼w>